“穿衣戴帽,各有所好”,拥有一个手机靓号,已经成为许多消费者的追求。自6月上旬起,靓号为联通,烟台的消费者陷入困境:烟台联通公司发布《关于优化码号过户、重启等业务规范的通知》,新增手机靓号转让限制条款,引起消费者不满,被消费者质疑为“霸王条款”。
张先生的手机靓号是四个7。6月初,他想为自己的手机号码办理转账手续,但被告知需要先申请,然后再办理,转账时必须每月支付400元的最低消费,并签订20年的协议。
“我已经使用这个数字22年了,而且一直没有最低消费。为什么我们要在所有权转移后增加这样的限制?联通不应该有附加条件。”张老师告诉烟台民一通6601234:“联通, 烟台的员工说,这是公司6月份发布的新规定。我和我的朋友们认为,这是烟台, 联通,的‘霸王条款’,损害了我们消费者的利益。”
记者了解到,自6月初以来,联通, 烟台,的很多消费者都遭受了和张老师一样的遭遇,“我们已经找了烟台联通公司很多次了。6月15日下午,联通公司通知我,我们可以按照原住户的原费率办理过户,但我们必须在《中国联通客户移动靓号协议》上签字20年。如果我们按照新的安装重新办理转移,我们将有几百元。每月承诺的通讯费从1200元不等公民刘,老师告诉记者:“我们以前没有最低消费。为什么我们必须把最低消费加到转让中,并签署一份20年的协议?我们的消费者坚决反对。”
记者在烟台联通公司发布的a 《关于优化码号过户、重启等业务规范的通知》(市场[2020]043号)中看到以下内容:手机靓号的转账规范:2015年11月24日前开户(转账记录按转账时间计算),手机靓号可按原家庭原资费享受转账(基于保值原则,新家庭最低消费不低于当前最低销售套餐),并根据新衣服重新进行转账。2015年11月24日以后(包括在此期间有转移记录的,即转移被视为新的网络接入),按照当前的靓号规则办理转移手续,按照当前的靓号标准与用户签订协议。
从六月的头十天开始,许多消费者涌向维权路,不断打电话向联通公司的客服投诉。每个人都只有一个目的:要求联通,烟台取消靓号转让的附加条件,回到以前没有最低消费和独立转让的情况。“现在,烟台联通公司在县市的几个营业厅对靓号的转移有不同的政策,这相当令人困惑。有些不能第一次按原关税转让,有些可以按原关税转让一次。”消费者王,老师告诉记者:“前一段时间,一些消费者去联通的一个营业厅转外号。当他们遇到新规定时,他们必须附加条件。消费者认为这是一个“霸权王条款”。结果,与销售人员发生了口头和身体上的冲突,出现了非常不和谐的局面。”
“现在,当你去联通进行靓号转移时,你需要提前申请,并且你需要办理手续。我能转让我的名字吗?按照什么标准来转移所有权?就连联通商业大厅的工作人员也不确定。”消费者陈说:“移动电话号码的转移是如此简单的事情,因为新的规定已经变得复杂。”